学院各部门: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,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:4月4日(星期六)放假,与4月5日(星期天)和4月6日(星期一)连休,共3天。请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,确保放假期间人财物安全。干部值周和院领导带班按照学院《2019/2020学年第二学期干部值周安排》执行,不再做另行安排。 特此通知。 学院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